一、系级学生工作评估的目的意义
学生工作是高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质量。随着高教改革的日益深化、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学分制的实施以及后勤社会化的推进,对学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系作为学校管理系统的一个关键环节,在学生的教育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实施系学生工作评估,就是要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不断创新,探索学生工作的内在规律,进一步明确系学生工作的职责和要求,调动系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引导学生工作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方向发展,促使我院学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层次。
二、组织领导
1、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恒伯,副组长:唐卫东、邹文虎、 符心融
评估办公室设在学工处,主任:朱淑萍 副主任:宋毅
2、设立检查评估小组,组长:符心融,成员:游显中、张甫旺、刘建华、刘国胜、吴玲、李金春、喻峰、徐国根、肖长荣、刘小芬。
3、设立秘书组,地点:学工处办公室,成员:陈国英、刘万波。
三、评估办法
1、各系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自评自查,形成书面材料。
2、在各系自查自评并上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对各院系学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3、检查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平时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4、检查评估组成员在评估时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独立给出评价分值,系所得总分依据检查评估组的平均分确定。
四、评估考核等级
根据考评结果,将各院系学生工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评估程序
1、听取工作汇报(不超过30分钟)。
2、查阅有关资料(主要查阅与考核内容相关的资料)。
3、召开班主任、学生座谈会。
4、汇总打分,通报评估初步结果。
六.时间安排
1、
2、
3、
4、12月份进行总结评比,表彰评估优秀单位。
七、奖惩
1、从达到优秀等级的系中评出若干个系作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2、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系按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优胜奖二名,分别奖励六千、五千、四千元、三千元的活动经费。
3、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4、实行一票否决制,因工作疏忽出现重大失误(如出现重大事故、有重大违纪现象等)的系为不合格。
5、不合格的系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