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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热爱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特拟定以下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1、班级桌椅由总务处统一调配,班级物品及财产不经总务处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和搬动;

2班主任、班长对班级财产指定专人管理,将班级所有的财产落实到个人,做到谁用,谁管,谁负责的方法。  

3对班级财产保管好的学生,班级给予表扬,对班级财产损坏严重的学生要查明原因,给予批评和赔偿。

4、班级同学不得在墙壁上和桌凳上随便刻画,不允许随意拖拉桌凳,对爬窗户、打坏玻璃、扭锁等不当方式进入教室,一经发现立即给予处罚。

5、班级指定专人负责开关电灯、关门、关窗,傍晚或阴雨天光线不足,可以开灯,对阳光充足,中午休息或教室内无人,开长明灯的要给予扣分和罚款。放学后,及时关门、关窗,值班人员检查发现班级教室无人、放学后没有及时关门关窗,由此原因公物被损坏的,由值日生赔偿。

6对故意损坏学校公物者,除赔偿外需通报学生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检举破坏公物者,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