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学工动态

关于开展“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根据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党旗指引我 青春献祖国”。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加深我院学生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认识,进一步坚定我院学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的时代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1、竞赛活动组委会:

主 任:方卫武

副主任:符心融  刘国胜

成 员:叶 芳  邬劲青  游显中  陈野根  陶广华

左 剑  宋 毅  卢筱琳  黄 伟  朱淑萍

肖长荣

办公室主任:刘国胜

2、主办: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思想品德教学部。

3、承办:各系党总支、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参加对象

我院2006级、2007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内容

1、扎实学习。各系组织学生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江西教育》编辑出版的《“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学习资料》。

2、创新形式。各系可采用学生自学与教师专题讲座相结合、学生通读与教师重点辅导相结合、学生讨论与教师解答提升相结合、学生活动与党团组织指导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活动。

3、精心组织。各系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知识竞赛活动,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学工处、团委、思想品德教学部负责组织开展全院知识竞赛活动,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

五、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23日-28日)。各系召开学生动员大会,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学习讨论阶段(329日-48日)。各系党总支和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安排好本系的各项学习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计划,活动中有检查,活动后有总结,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承担各系学生的学习辅导任务。

3、竞赛开展阶段(49日-12日)。

竞赛形式:闭卷考试。

49,开展系级竞赛活动。各系负责本系“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全省高校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达标测试工作,负责测试卷的发放、回收、批改和成绩统计。并评选出等级奖,予以表彰。系级竞赛活动的第一名,推荐至学院参加院级竞赛活动。

411,开展院级竞赛活动。学工处、团委、思想品德教学部负责院级竞赛的出卷、回收、批改和成绩统计。并评选出等级奖,予以表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院级竞赛活动采用各系推荐1个班和学工处随机抽调1个班的方式进行考核检测。

六、活动要求

1、各系在组织竞赛活动时要注重学习效果,创新活动形式,使此项竞赛活动真正达到营造氛围、升华思想、成为认识、指导实践的目的。

2、各系须上报的材料:

331前上报竞赛活动安排;

410前上报院级参赛班级名称;

413前上报竞赛活动总结。

上报地点:学生工作处。

3、此次考试成绩将作为学生《形势与政策》课成绩记入学分。

4、各系以班为单位,在411日前将学生的测试试卷及测试成绩统一交至院思想品德教学部。

5、全院各个参赛班级都要认真对待,充分准备,做好参加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420日进行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随机抽查测试的准备。抽查测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取前三名,根据各系竞赛活动参加率、试卷回收率、笔试成绩和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确定。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照参赛学生总数的2%、3%、5%的比率确定。

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学工处、团委、思想品德教学部

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