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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金融学院关于发放毕业证的通知

一、发放毕业证条件

1、成绩合格、毕业作业合格、实习合格、不欠学费

2、根据学院“双证”要求,必须提供在校内获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统计从业资格证、保险从业代理资格证、银行从业资格证、涉外会计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的六证中的任何一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领取档案需完成:(1)上交就业单位跟踪调查表(单位盖章);

(2)填写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要求填写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

4、如果本人不能到校领取毕业证需要别的同学代领的,必须要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委托书上必须注明:遗失或丢失毕业证及相关类似问题的,后果由本人自负,与本学院无关。(学院温馨提示:为了省心、省事、安全,最好是本人前来领取)

5、学生服兵役期间是属于休学期间,没有正常完成学业,要等退伍复学完成学业以后成绩合格才能发毕业证。

6、因特殊原因78日至10日不能到学院领取毕业证的同学于每月的第四个周五到教务处(行政楼202室)领取毕业证书,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二、毕业证发放时间

201678日至10日(每天8301630

三、发放毕业证的地点

第五教学楼504会议室

四、联系人

彭老师:13065127918(毕业证)       电话:079183771935(办)

黄老师:13330069597(档案)         电话:079183771934(办)

五、对成绩不合格的毕业生,补考时间等学院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http://kjfy.jxlsxy.com)。

六、本通知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

七、统招毕业生相关户籍提示:

78日―10日来校领毕业证时,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户籍迁移手续。710日后需要办理户籍手续的学生,请到户籍办公室门上看联系电话,拨打电话联系办理户籍业务。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会计金融学院

  0一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