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教指委[2008]17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更好发挥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在教学指导方面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院校教师参与教学科研的积极性,促进教研活动的蓬勃开展,从2008年开始教指委将开展课题申报、立项活动,并以此作为平台,推动各高职高专院校的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申报的研究课题要体现当前职业教育的重点、热点和难点,要特别关注在新的职教理论指导下的各院校教育改革实践和创新。
2.由各院校在体现上述精神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申报题目。
二、申报办法
1.由各院校组织相关老师自行选题,填写申请书(见附件)
2.由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加盖学校公章。
3.把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书上报教指委
三、受理时间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5月31,逾期不受理。
2.申请课题将在6-7月份评审。
3.8月份下发课题立项通知。
四、申请书提交地址
课题申请书请提交1份打印稿,邮寄到下列地址:
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刘宝宏(收),邮编:116025。
同时,发送论文电子稿1份至下面邮箱:
liubaohong@dufe-sba.edu.cn
五、评审费
每项课题评审费为人民币200元。由于课题最终评审将在昆明召开的“院长联席会”期间进行,因而,本着“专款专用、方便管理”的原则,请各位课题申请人(单位)通过邮局汇款方式,把课题评审费邮寄到下列地址:
汇款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388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学院王庆春(收)
邮政编码:650033
联系电话:0871-5522989
为便于帐目管理与查询,请一定在汇款留言栏注明“工商教指委课题”字样。
六、其他
本通知其他未明事项参见《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立项管理办法(试行)》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8.3.1
附件1: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