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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养,培养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教务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征集公共选修课。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全面实施《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证课程数量满足学生选课,鼓励教师多开课、开好课,要求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每人至少开设一门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

2、拟申报课程可以是人文类、自然科学类、特殊学科类内容,或边缘交叉学科的内容。

3、开课教师提出开课申请,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先经教研室审核,再由系、部、中心审核盖章,报教务处批准,列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具体程序请按照教务处2005年编发的《教学管理运行流程》中第7项《公选课开课工作流程》办理。

4、每门公选课只开设一个学期,一般不超过30学时,人数一般限定为不超过150人,特殊专业不超过60人,由学生选课,若达到了规定人数,教务处就统一安排每周四下午7\8节上课。

5、下学期要开设公共选修课的老师请在121前把公选课申请表交本系教研室主任审批后,121前交教务处刘爱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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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0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