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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的通知

 

为了检验本学期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促使学生巩固提高已学知识,根据校历安排: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将于本学期1718周进行。为搞好本次期末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全院在校在籍学生

二、考核领导小组:

 考: 赵恒伯  
副主考: 王显槐  聂云杰

 员: 文玉菊      郑淑媛  范秀仁  聂承启 

         刘建华  高保真  韩顺任      刘书林 

三、考核具体安排:

(一)总体要求:20082009第一学期期末考核继续遵循“有效考核”的原则,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所有考核按照《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分级负责实施细则》中第五项“考试管理”中的相关规定和《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考分离实施方案》执行。

(二)考试时间:20081229日――200919日(第1718周)。

(三)考试、考查科目确定:按教学计划执行,请各系将各年级各专业的考试、考查科目,于20081220日前用书面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四)专业基础及专业科目的考核

1)考查科目的考核:考查科目的考核由各科任教师负责并171229日至14日)进行,任课教师必须把考查的内容、方法、措施以及具体时间、地点,书面报告给系、部,由各系、部考前一周汇总报给教务处。

2)考试科目的考核:①理论考试可于18周(15日至19日)选择适合的时间进行,但必须做到由各系、部统一安排,并严格按教考分离原则组织出卷、监考、流水阅卷;②专业课考试要理论和实践(技能考核)考试相结合(理论、技能成绩各占40%,平时成绩占20%进行评分), 专业技能(实践)考核亦由各系、部可根据设备、场所空闲情况安排在1718周分专业选择适合的时间进行。技能考试安排,请于考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

(五)本次考核,各系在安排考试前要有《通知》、有《方案》、有《安排》。以上各项具体安排请各系、部于1225日前报教务处。

(六)考核督查:

1、教务处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具体考核安排,汇总制定全院期末考核安排总表,并请院领导、各教学单位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随时进行巡考和检查。

2、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教务处将以随时抽查(如调阅试卷等)的方式,对阅卷、成绩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

四、考前、考中相关事宜:

1、各系各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均须安排理论考试和实作技能考核,请各系按照教考分离原则组织命题工作,实施技能考核。

2、考试科目的理论考试,各系、部必须统一用答题纸答题。

3提倡考核形式多元化,以口试、听力等灵活形式进行考查、考试;提倡考核内容多元化,如实习、实训、作业等。

4、考试、考查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根据学号由小及大排好顺序并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对舞弊、无故旷考的学生,各监考教师应于当次考试后报告违纪情况,教务处将会同学工处及系、部及时作出处理并予公布。

5、学生因病或意外原因等不能参加考试、考查,应在考试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因患急病或遇突发事故者可在事后补办缓考手续,最迟在期末考试结束前办理,逾期不办理者,按缺考处理。需要办理缓考的,必须在期末考试前(第16周),持相关证明(因病假申请缓考,须凭二级以上医院病历、相关化验单及病假单),由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认可,系主任批准,然后到教务处履行请假手续,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最后将材料交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缓考,缓考成绩按实记载。

6、各系教学干事,请于考试前作好校园网上教学计划管理中的教学资源安排表,并将各班级的学生名单核对清楚,便于教师登分。

考后相关事宜:

1、阅卷、评分按教考分离要求,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分头进行。时间安排由系、部提出(考试结束后交安排到教务处),教务处确认。评卷教师必须严格认真进行阅卷评分,并统一评分标准。

2、每门课程学期总评成绩指导性构成比例为,通识(理论)课: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专业课程:理论、技能成绩各占40%,平时成绩占20%

3、教务处、各系、部要对教师的阅卷、评分工作进行抽查和审核。试卷成绩评定后,由登分人填写《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登分册》并签字交各系部保存。成绩不得随意涂改,否则成绩无效。

4、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校园网上,于考试后一周内登分完毕,供学生查询。各系、部通知学生成绩在网上查询,督促不合格者假期加强复习,开学后参加补考。学生分数单原则上不予张贴,如何向学生公布成绩由各系、部酌情办理。

六、其它

1、各年级、各课程的补考定于下学期开学后第五周进行。具体安排由各系部另行通知

2、请各系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题。

                                                   

 

教务处

200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