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员要求,按照由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构成的原则,结合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对会计金融系教学督导组成员进行调整,其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罗荷英
成员:谭青、朱丽、邱德荣、陈晶、周红缨
系督导组的工作机制及职责为:
(1) 两人一组自选时间听课,对专兼职及外聘教师的听课结果做出评议并妥善存档;
(2) 学期末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3) 督导组成员的基本听课时节为8节(其中4节为一般教师基本听课量,另外4节为督导组听课量),达到基本听课时数要求的享受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课程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津贴。每超出1节另计30元/节,但最多不超出1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