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请示学院同意,对自考生考试报名工作和报名考务费作如下规定:
一、各系、各班应在每次自考考试前做好报名和考试宣传工作,按时组织自考生报名,以系为单位到教务处自考中心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同时,报名时应对已退学、休学和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自考生在报考表的备注栏注明退学、休学等。并动员已报考的自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不要缺考,以免浪费报名考务费。教务处将在每次自考考试后进行通报,公布各班和各系自考生缺考人科次。
二、自考生参加规定自考科目的首次考试,报名考务费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科次30元,由学院从学费中支付。自考生因缺考或参加自考考试成绩不及格而报名补考,以系为单位到教务处自考中心交纳补考报名考务费,办理补考集体报名手续,补考报名考务费每人科次30元由学生本人承担。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