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培养观察,认为颜慧同志已基本具备中共预备党员条件,拟定于近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的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
凡对发展颜慧同志入党有意见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分院党支部反映。
公示时间:2013年05月28日~ 2013年06月03日
联系电话: 3771933 3771935
联系人: 黄伟 付姣
会计金融分院党支部
2013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