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提法;全会决定党的十九大将于2017年下半年召开;全会多次强调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全会递补了两位中央委员,4人被开除党籍;全会公报使用了11个“坚决” 、8个“不允许” 6个“不准”等7个方面的主要亮点,以及中央全面实施从严治党以来我国各项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详细解读了制定实施的意义;问责的主体和对象;什么情形会被问责;问责的方式有哪些;问责的决定由谁做出;问责如何执行;各地应该怎样落实等问题。
王书记指出,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力量,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他要求大家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带头执行准则和条例,率先垂范。
王书记最后强调,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学校关于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好学习落实活动。